諸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2014 年度部門決算
?一、諸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概況
?。ㄒ唬┲饕氊?/p>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
1、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2、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3、起草全市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規范性文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4、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5、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化建設。
?6、依法公布有關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計劃生育科技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規范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的制度。
7、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8、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干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
10、負責編制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制訂人口和計劃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計劃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
11、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依法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對特殊情況照顧生育對象的審批。
12、負責對各鎮鄉(街道)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各項業務指導、檢查。
13、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開展人口學術研究活動。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ǘ┎块T決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市計生指導站1家事業單位預算。
二、諸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金額保留兩位小數)
?。ㄒ唬┎块T總收支決算情況
2014年當年收入合計3659.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043.17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482.33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33.77萬元。
2014年當年總支出3670.7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4.96萬元,醫療衛生支出3430.9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4.92萬元。
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基本支出1332.68萬元,項目支出2338.11萬元。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1.52萬元。
? 三、名詞解釋(所列具體項目由各部門按本部門支出科目有選擇使用)
1.財政撥款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事業單位在當年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預算單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本年度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虧損結余資金。
8.結余分配: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結轉下年: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
10.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
13.醫療衛生:反映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
1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