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旅游局2015年部門預算
一、旅游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于發展旅游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據此制訂本市有關旅游行業行政法規的實施意見。
2.負責擬定全市旅游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實施宏觀指導;負責旅游線路的規劃;負責申報景區建設項目,并辦理有關手續,指導旅游業的經濟體制改革,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場體系。
3.負責全市旅游資源的普查;對全市風景名勝、旅游資源的規劃并保護,協調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全市風景旅游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及實施措施,在統計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全市旅游統計工作。
4.負責組織全市風景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并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搜集和研究國內外旅游市場動態,及時為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信息。
5.負責對經營旅游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實行行業管理。歸口審核申報旅行社(公司);負責旅游涉外星級飯店的申報評定和年檢年審;監督、檢查旅游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游客的投訴。
6.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旅游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游行業的崗位資格考試認證。
7.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旅游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整頓,以及協調旅游交通和景區秩序;指導和協調旅游商品產銷,旅游安全、旅游娛樂等工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旅游局部門預算包括:旅游局本級預算。
二、旅游局201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旅游局2015年收入預算965萬元,其中:專戶管理其他資金965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旅游局2015年支出預算為965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4萬元;行政單位醫療支出11萬元;旅游業管理與服務行政運行支出123萬元;其他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800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1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5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4萬元,項目支出800萬元。
(三)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口徑)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僑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7萬元。主要用于正常工作業務接待等支出。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0.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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