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規劃局 2014 年度部門決算
一、諸暨市規劃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紹興市有關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研究制定城鄉中長期規劃及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等相關行業的政策、辦法,并負責指導組織實施。
2、負責審批審核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參與城市區域規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市內歷史文化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工作。指導鎮鄉編制建制鎮、集鎮、村莊規劃。
3、參與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的制定及市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的編制工作;參與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劃、房地產開發計劃和城建項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儲備及房地產開發地塊的選址方案和地塊開發的各項技術經濟控制指標;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參與市域土地招投標、拍賣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4、擬訂諸暨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編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城市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建制鎮詳細規劃和集鎮、村莊規劃,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各類規劃的技術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指導、監督建制鎮、集鎮、村莊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審查核發建設項目的相關證書,并組織規劃跟蹤管理的協調和建設工程項目竣工規劃核實;負責全市規劃設計、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查處違反規劃法律法規的行為。
6、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與地理信息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提供測繪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按規定權限負責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等測繪活動。負責測繪項目和外國組織、個人來本市從事測繪與地理信息活動的備案,監督管理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項目招投標工作;組織查處測繪與地理信息違法案件。負責城市管線規劃、測繪、信息管理和管線的普查、整測、建立和維護更新管線信息系統。
7、承擔市城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諸暨市規劃局2014年度部門決算共包含本級決算和下屬單位決算共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1個,分別是諸暨市規劃局、諸暨市基層規劃管理所。
二、諸暨市規劃局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金額保留兩位小數)
(一)部門總收支決算情況
2014年當年收入合計2074.9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001.56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73.37萬元。
2014年當年總支出2074.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41萬元,醫療衛生支出43.9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957.20萬元,農林水事務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0萬元,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27萬元,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基本支出790.03萬元,項目支出1284.82萬元。
結轉下年0.13萬元。
三、名詞解釋(所列具體項目由各部門按本部門支出科目有選擇使用)
1.財政撥款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事業單位在當年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預算單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本年度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虧損結余資金。
8.結余分配: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結轉下年: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
10.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13.國防: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關事務包括武裝警察、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監獄、勞教、國家保密、緝私警察等。
15.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有關具體事務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職業教育、中專教育、技校教育、職業高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繼續教育、教育機關服務等。
16.科學技術: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17.文化體育與傳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
19.醫療衛生:反映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
20.節能環保:反映政府節能環保支出。具體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態保護支出、天然林保護工程支出、退耕還林支出、風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還草支出、已墾草原退耕還草、能源節約利用、污染減排、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支出。
21.城鄉社區事務: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具體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支出、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支出等。
22.農林水事務: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具體包括: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扶貧支出、農業綜合開發支出等。
23.交通運輸: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運輸支出、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2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反映政府對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支出、制造業支出、建筑業支出、電力監管支出、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安全生產監管支出、國有資產監管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業服務業等事務:反映對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支出、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服務支出等。
26.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反映金融保險監管等事務方面的支持。
27.援助其他地區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對其他地區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支出。
28.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反映政府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反映用于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諸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