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2014年度部門決算
一、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諸編[2011]14號),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是主管全市內貿管理和服務業務發展(供銷社)工作的掛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省、紹興市有關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監督檢查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擬訂全市內貿管理和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并督促抓好規劃和政策的落實。
2.研究制定我市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發展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施辦法,提出我市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發展的年度計劃和年度考核目標,并組織實施;做好全市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發展的形勢分析工作,編制服務業發展報告;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統計監測評價制度,掌握、分析和監測內貿及服務業發展動態,搞好內貿和服務業運行的綜合協調、調度、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認真研究對內貿易和服務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適時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內貿和服務業發展工作;指導鎮鄉、街道內貿和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研究提出并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投資目標、計劃和政策措施,推進服務業項目建設;制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計劃,按規定負責服務業發展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4.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務服務、電子商務、中介服務、商業特許經營、現代物流、會展經濟等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服務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5.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工程,推進商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職責;負責全市成品油倉儲和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并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
7.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職責范圍內行政綜合執法,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服務業相關中介機構及社會團體工作。
8.負責推進國內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臺和營銷網絡建設;推進我市與其他地區多雙邊商貿往來與合作,促進商貿聯系;按照授權,負責組織相關商貿交流活動。
9.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供銷社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引導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參與擬訂并實施全市有關農村經濟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依法維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市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規范運作,推動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健康發展;對全市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運作、管理、發展等方面的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探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新階段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途徑及發展規律,為市委、市政府制定農村經濟發展的各項決策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合作經濟組織成員及廣大農民的意見和要求;為全市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提供科技、信息咨詢服務及人才的開發和培訓;組織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經紀人開展聯合與合作;參與“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農資放心店和農村消費安全網絡建設;總結和宣傳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典型經驗,交流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成果;負責處理供銷社系統日常事務。
10.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絡建設,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承擔酒類流通領域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承擔商品豬基地建設和肉類儲備工作;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對全市有關行業協會的指導、協調和管理。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2014年度部門決算為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本級(含諸暨市供銷合作總社、諸暨市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決算。
二、諸暨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金額保留兩位小數)
(一)部門總收支決算情況
2014年當年收入合計713.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96.96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6.32萬元。
2014年當年總支出713.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07.38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5.49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7.4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0萬元,農林水事務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0萬元,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95萬元,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基本支出471.73萬元,項目支出241.50萬元。
結余或動用上年結余0萬元。
?三、名詞解釋(所列具體項目由各部門按本部門支出科目有選擇使用)
1.財政撥款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事業單位在當年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預算單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本年度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虧損結余資金。
8.結余分配: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結轉下年: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
10.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13.國防: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關事務包括武裝警察、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監獄、勞教、國家保密、緝私警察等。
15.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有關具體事務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職業教育、中專教育、技校教育、職業高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繼續教育、教育機關服務等。
16.科學技術: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17.文化體育與傳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
19.醫療衛生:反映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
20.節能環保:反映政府節能環保支出。具體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態保護支出、天然林保護工程支出、退耕還林支出、風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還草支出、已墾草原退耕還草、能源節約利用、污染減排、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支出。
21.城鄉社區事務: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具體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支出、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支出等。
22.農林水事務: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具體包括: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扶貧支出、農業綜合開發支出等。
23.交通運輸: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運輸支出、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2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反映政府對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支出、制造業支出、建筑業支出、電力監管支出、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安全生產監管支出、國有資產監管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業服務業等事務:反映對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支出、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服務支出等。
26.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反映金融保險監管等事務方面的支持。
27.援助其他地區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對其他地區各類援助、捐贈等資金支出。
28.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反映政府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反映用于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1:市級部門決算支出明細表.exl
??????????????? 2:2014年“三公”經費決算明細表.e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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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