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諸暨市委統戰部(民宗局)2017年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2017-03-21 17:02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市民宗局
一、市委統戰部(民宗局)概況
??(一)市委統戰部主要職能
1、組織貫徹執行中央、省委、紹興市委和諸暨市委關于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指示、決議;負責對統戰系統的重要活動進行協調,并對貫徹落實各項統戰方針、政策進行督促檢查。
????2、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向市委反映黨外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市委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揮民主黨派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支持和幫助各民主黨派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
????3、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的建設工作,做好“四大員”推薦、聯系、協調工作。
????4、開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祖國統一為重點海外統戰工作,聯系海外有關社團和代表人士;歸口管理臺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
????5、負責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6、做好有代表性的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7、負責貫徹執行黨對原工商業者、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等各項政策。
????8、指導鎮鄉(街道)黨委的統戰工作;協調市級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指導市僑聯工作;管理統戰系統海外聯誼會、黃埔同學會等有關團體。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能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對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實行監督。
????2、協調民族關系方面的有關問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工作,聯系少數民族人士,組織全市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訓。
????3、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4、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的管理。
????5、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同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來,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協同有關方面處理宗教涉外事宜,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的破壞活動和其他犯罪活動。
????6、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群眾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7、協助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指導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宗教工作。
8、完成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中共諸暨市委統戰部(民宗局)部門預算只包括中共諸暨市委統戰部(民宗局)本級預算。
二、中共諸暨市委統戰部(民宗局)2017年預算安排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市委統戰部(民宗局)2017年收入預算643.72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市委統戰部(民宗局)2017年支出預算為643.72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588.0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2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72.9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79萬元,項目支出34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43.7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或減少)43.11萬元,主要是增加了統一戰線服務中心工作、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民革“黨員之家”建設等項目經費。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588.05萬元,占9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17.92萬元,占2.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0(類)10.99萬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21(類)26.76萬元,占4.2%。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201(類)23(款)04(項)民族工作專項22.5萬元,主要用于少數民族工作。
1.3.2.201(類)24(款)04(項)宗教工作專項23萬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
1.3.3.201(類)28(款)99(項)其他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27.5萬元,主要用于民革、民盟等黨派事務。
1.3.4.201(類)34(款)01(項)行政運行229.0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
1.3.5.201(類)34(款)99(項)其他統戰事務支出286萬元,主要用于統戰工作項目支出。
1.3.6.208(類)05(款)04(項)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7.92萬元,主要用于離休人員經費。
1.3.7.210(類)11(款)01(項)行政單位醫療10.9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醫療保險費用。
1.3.8.221(類)02(款)01(項)住房公積金26.76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費用。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8.7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72.9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5.7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1.5.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無,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
1.5.2.公務接待費:2017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萬元,和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在外諸商來諸考察等支出。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無。
2.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委統戰部(民宗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29.05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市委統戰部(民宗局)采購預算2.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4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統戰部(民宗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2017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委統戰部(民宗局)項目支出0.6%已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201(類)23(款)04(項):指用于民族事務方面的專項支出。
8.201(類)24(款)04(項):指用于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專項支出。
9.201(類)28(款)99(項):指其他用于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方面的支出。
10.201(類)34(款)01(項):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1.201(類)34(款)99(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的事務支出。
12.208(類)05(款)04(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3.210(類)11(款)01(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4.221(類)02(款)01(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
附件:統戰部2017年部門預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