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預算
一、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諸編【2011】3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范性文件,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匯總上報全市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進人計劃,報上級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3.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大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5.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劃管理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等工作。
8.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9.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臺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維穩工作。
11.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本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1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3.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用工管理。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預算,諸暨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諸暨市就業管理服務處、諸暨技師學院、諸暨市人事教育培訓考試中心、諸暨市職稱考評服務中心5家事業單位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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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收入預算10826.1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136.47萬元,占84.39%;政府性基金收入24萬元,占0.2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671.7萬元,占6.20%;專戶管理其他資金43.98萬元,占0.41%;其他資金950萬元,占8.78%。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支出預算為10766.15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3萬元、教育支出7301.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55.9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0.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4.56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8050.2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115.17萬元,項目支出1600.6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526.9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812.7萬元,主要是本年度其他資金預算數增加。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149.02萬元,占1.75%;教育支出5742.47萬元,占67.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0.23萬元,占27.0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0.69萬元,占1.06%;住房保障支出234.56萬元,占2.75%。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公務員考核(項)安排8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考核、獎勵及評比、達標、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公務員招考(項)安排96.0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招考方面的支出。
1.3.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項)安排4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1.3.4.?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技校教育(項)安排5742.47萬元,主要用于技師學院人員、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3.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安排1815.08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社保局、就業處人員、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3.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安排114.00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自謀職業軍轉干部醫保繳費及年審、軍轉干部生活補助及家屬安置、人事檔案管理經費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綜合業務管理(項)安排67.00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大樓物業管理、政策宣傳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保障監察(項)安排25萬元,主要用于勞動監察辦案經費補助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就業管理事務(項)安排9.60萬元,主要用于就業處勞動合同鑒證管理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安排45.00萬元,主要用于社保局社會保險擴面業務費、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經費、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經費、個人權益記錄單寄送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安排25.51萬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城鄉居民醫保系統維護、全省異地容災運行維護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安排10.00萬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社保經辦業務日常消耗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項)安排45.88萬元,主要用于就業培訓業務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安排10萬元,主要用于調解仲裁經費補助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3.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安排94.96萬元,主要用于臨聘人員經費方面的基本支出。
1.3.1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安排32.7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退休人員退休金、醫療費等基本支出。
1.3.1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安排15.4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員退休金、醫療費等基本支出。
1.3.1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安排77.8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醫療保險方面的基本支出。
1.3.19.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安排12.8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醫療保險方面的基本支出。
1.3.20.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安排201.97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3.2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安排32.59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025.9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580.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45.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 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
1.5.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
1.5.2.公務接待費:2017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5.6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92.05%。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有關部門督查、調研、兄弟縣市單位交流、各類教學和科研業務活動、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和各類項目評審、就業培訓、評選及驗收專家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組織部人才辦人才引進、外國專家洽談的需要。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2.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74.53%。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7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車改。
2.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諸暨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諸暨市就業管理服務處等兩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95.87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3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3.2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1.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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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公務員考核(項)指用于公務員考核、獎勵及評比、達標、表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公務員招考(項)指用于公務員招考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項)指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技校教育(項)指反映工業、交通、勞動保障等部門舉辦的技工學校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他的基本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綜合業務管理(項)指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方面綜合性管理事務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保障監察(項)指反映勞動保障監察事務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就業管理事務(項)指反映就業和職業技能鑒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指反映社會保險業務管理和基金監督方面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會保障卡建設和運行維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等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反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項)指反映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指反映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辦案經費、調解仲裁能力建設等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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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預算表.xls
附件2: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預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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