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2016年度部門決算
一、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街轄范圍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按照職責范圍,負責街轄區范圍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街轄范圍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4、負責村(居)、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村(居)、社區成員開展各類公益活動;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
5、發展街道經濟,管理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6、負責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監督、初級衛生保健和民事調解等工作。
7、指導和幫助村(居)、社區居民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村(居)、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
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
9、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10、承辦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
二、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2016年度收入決算19,410.9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2,107.50萬元,占總收入62.37%,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510.5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474.1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36.42萬元),占總收入7.78%;事業單位專戶資金0萬 元,占總收入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 占總收入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其他收入10,596.92萬元,占總收入54.5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總收入0%。上年結轉收入7,303.48萬元,占總收入37.63%。
(二)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2016年度支出決算19,229.0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289.14萬元、國防支出37.12萬元、公共安全支出989.50萬元、教育支出113.46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59.2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49.01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34.2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5,156.1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063.86萬元、農林水支出2,379.41萬元、交通運輸支出257.05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75.04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12.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 413.72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352.9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59.92萬元,項目支出16,116.19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按支出資金性質分類,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74.1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6.42萬元,其他各類支出17,718.45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預決算變化情況
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2016年年初預算為1,470.66萬元,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74.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24 %,主要是因為人大換屆選舉經費的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80.22萬元,占59.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05萬元,占4.4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6.97萬元,占5.9%;節能環保支出1.5萬元0.1%;城鄉社區支出53.89萬元,占3.66%;農林水支出270.17萬元,占18.3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12萬元,占7.6%;其他支出4.36萬元,占0.3%。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876.72萬元,2016年決算為880.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大換屆選舉經費的增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65.05萬元,2016年決算為65.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86.97萬元,2016年決算為86.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節能環保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1.5萬元,2016年決算為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城鄉社區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53.89萬元,2016年決算為53.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農林水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270.17萬元,2016年決算為270.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112萬元,2016年決算為1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其他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4.36萬元,2016年決算為4.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61.4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56.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離休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
(四)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年初預算為36.42萬元,2016年決算為36.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外事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0.0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或下降)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單位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00個;本單位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決算0.0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或下降)0%。
其中,本單位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共 0.00萬元,其中,外 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度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0.0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或下降)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 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00萬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級及所屬單位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本級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00萬元。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本級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5.3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061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本級共有車輛 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4.部門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度諸暨市人民政府浣東街道辦事處村道大中修工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預算 0萬元,實際支出100萬元。績效評價結果顯示,上述資金使用明細與項目實施支持相符,未發現不一致情況。
其中,主要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優。
1.諸湄線—浣東大道村道大中修工程項目預算安排100萬元,實際支出100萬元。經評價(自評),該項目依據諸政辦發[2017]12號,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設款,資金使用明細與項目實施支出相符,未發現不一致情況,該項目評價級次為優。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指各級政府舉行各類重大活動、召開重要會議(如國務院一類會議、國慶招待會、全國勞模大會)的支出,政府機關房地產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各級政府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 16.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群眾文化(項):指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款)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項):指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2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優撫事業單位支出(項):指民政部門管理的優撫事業單位支出,對集體優撫事業單位的補助,對烈士紀念設施的維修改造和管理保護支出,以及全國重點軍供站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更新支出。
2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老年福利(項):指對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2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指財政對民政及其他部門舉辦的火葬場等殯儀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等。
2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其他社會福利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2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5.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指計劃生育服務支出。
2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9. 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排污費安排的支出(項):指用排污費安排的支出。
30.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 3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有對應專項債務收和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32.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有對應專項債務收和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33.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指按規定對高校畢業生至基層任職的補助支出。
34.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35. 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指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36.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疥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7.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