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部門決算
一、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新印發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諸編[2013]61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統一行使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紹興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并牽頭實施本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
2.主管本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行使下列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3.實施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范管理和調度指揮,組織開展階段性集中統一的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4.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業務培訓,承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城市容貌標準,組織開展市容市貌整治,負責市容市貌的監督管理。
6.承擔由原市建設局行使的對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及張掛張貼宣傳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7.承擔由原市建設局行使的城市煙花爆竹“有限開禁”的管理職能。
8.牽頭組織實施對城市犬類及家禽家畜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9.牽頭組織實施對殘疾人專用車、人力三輪車營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0.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后管理工作。
11.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 納入市部門預算范圍的單位為:(1)行政單位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無獨立核算會計機構;(3)全額事業單位城管執法信息中心,無獨立核算會計機構。
? 二、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一)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 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度收入決算4,892.2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890.98萬元,占總收入99.97%,包括財政撥款收入4,745.7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4,745.7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萬元),占總收入97.01%;事業單位專戶資金0萬 元,占總收入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 占總收入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其他收入145.23萬元,占總收入2.9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0%。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總收入0%。上年結轉收入1.26萬元,占總收入0.03%。
? (二)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 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度支出決算4,890.7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8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2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577.28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 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 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7.37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 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596.0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0.40萬元,項目支出1,044.2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按支出資金性質分類,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745.7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他各類支出144.97萬元。
?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預決算變化情況
? 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年初預算為4,672.08萬元,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745.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58 %。主要是因為單位人員有所調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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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88萬元,占0.0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20萬元,占2.22%;城鄉社區支出4,432.31萬元,占93.39%;住房保障支出207.37萬元,占4.37%。
?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0萬元,2016年決算為0.88萬元,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該費用為企業軍轉干部生活補貼,每年按實際情況專項撥款。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事業單位醫療(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104.43萬元,2016年決算為105.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7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員有所變動。
?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4400.15萬元,2016年決算為4419.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4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員有所變動。
?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0萬元,2016年決算為86.9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新設項目城區渣土車定位系統安裝費用及春節“雙禁”工作費用。
? 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0萬元,2016年決算為12.34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新設項目支出12.34萬,主要用于文明城市管理。
?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145.39萬元,2016年決算為177.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1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員有所變動。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016年年初預算為22.12萬元,2016年決算為2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7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有新的人員申請購房補貼。
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 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701.5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451.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五險一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250.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勞務費、培訓費、公務用車費等。?
? (四)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 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外事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0.00萬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單位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00個;本單位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決算1.36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縣市來我市學習考察“無違建”工作接待費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周邊縣市來我市考察學習工作經驗等人數有所增加。其中,本單位國內公務接待24批次,220人次,共 1.36萬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度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34.8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或下降47.07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 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4.8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所需的公務用車租用費及單位公務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 勵費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級及所屬單位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1輛。無增減。?
?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執法局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 支出250.40萬元,比上年度增加73.44萬元,增長41.4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員增加,新設一個中隊等實際情況,相應的運行費用有所增加。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2.1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92.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 3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 用車3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4.部門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度諸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案拆違工作經費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預算300萬元,實際支出137.82萬元。績效評價結果顯示,上述項目支出績效評的綜合得分95分,績效評價等次為優秀。
?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運行(項):指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6.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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