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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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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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本市實際,擬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規范性文件和有關管理辦法,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2.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推進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文化系統人才隊伍的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的改革;參與或組織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3.綜合管理全市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美術等文化藝術事業,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與制作管理,策劃、指導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藝術活動。
4.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和影劇院建設;指導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指導開展少兒文化等工作;指導綜合文化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5.依法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實施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的安全播出工作。負責監管全市廣播影視節目制作經營、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廣播影視節目傳送業務、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視頻點播系統和公共場所大型電視設施等。負責轄區內新聞出版活動、印刷(復制)業、出版物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營業性文化娛樂活動,營業性文藝演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印刷業和其他文化經營活動的審批管理;負責音像制品批發單位的設立審核和放映、零售、出租的管理和換證工作。
6.綜合管理全市文化歷史遺產、文物考古工作和博物館工作;負責文物的發掘、保護、管理和申報文化歷史遺產的維修項目;負責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文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和選址、推薦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設施建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文化產業政策;協調和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培育、發展文化產業;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和管理文化科研項目和技術成果推廣。
8.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行政復議案件。
9.管理直屬單位;指導文化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的業務活動;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活動。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共包含本級預算和下屬單位預算共7個單位。其中:行政1個、事業單位6個。分別是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本級、諸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諸暨市文物監察大隊)、諸暨市圖書館、諸暨市文化館、諸暨市博物館、諸暨市文化藝術中心、諸暨劇院???
二、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收入預算7175.1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544.37萬元,占91.21%;專戶管理其他資金596.82萬元,占8.32%。其它資金33.93萬元,占0.47%。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2018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8年支出預算為7175.12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6501.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7.2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1.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45.19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165.84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30.23萬元,項目支出4610.5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7(類)01(款)01(項)安排644.56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運行。
2.207(類)01(款)04(項)安排356.35萬元,主要用于圖書館人員支出及運行經費。
3.207(類)01(款)06(項)安排1363萬元,主要用于文化走親、文化站免費開放、送戲下鄉、農村電影、電影進校園、周末劇場等支出。
4.207(類)01(款)07(項)安排213.37萬元,主要用于藝術表演團體支出。
5.?207(類)01(款)09(項)安排696.64萬元,主要用于群眾文化。
6.207(類)01(款)11(項)安排32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創作與保護。
7. 207(類)01(款)12(項)安排25.49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場管理。
8.207(類)01(款)99(項)安排13.68萬元,主要用于其它文化支出。。
9.207(類)02(款)04(項)安排634.28萬元,用于文物保護。
10.207(類)02(款)05(項)安排336.48萬元,用于博物館人員經費及館內運行維護費。
11.?207(類)04(款)99(項)安排60萬元,用于新聞出版廣播專項經費。
12. 207(類)99(款)99(項)安排1502.42萬元,用于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13.208(類)05(款)02(項)安排12.18萬元,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
14.208(類)05(款)04(項)安排3.84萬元,用于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基本支出.
15.208(類)05(款)05(項)安排222.25萬元,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16.208(類)05(款)06(項)安排57.59萬元,用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7.?210(類)11(款)01(項)安排22.91萬元,用于行政單位醫療基本支出21.99萬元,?
18.210(類)11(款)02(項)安排43.01萬元,用于事業單位人員繳納醫療保險基本支出。
19.?221(類)02(款)01(項)安排住房公積金基本支出221.49萬元,用于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2018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口徑)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上年預算安排?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接待費等支出,預算安排比2017年無增減.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3.2?萬元。主要用于公車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比2017年無增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本級、諸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諸暨市文物監察大隊)、諸暨市圖書館、諸暨市文化館、諸暨市博物館、諸暨市文化藝術中心、諸暨劇院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6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0.23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4.9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9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 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0 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或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經費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 4610.58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指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指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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