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教育局2018年部門預算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加強教育系統法制建設,推進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
2.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學、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普法、信息技術和國防教育等工作;組織對學校(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檢查、督導、評估;指導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總結交流教育經驗。
4.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并監督使用情況;做好學校基建項目和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的規劃、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
5.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學校干部任免和教職員工的管理;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培訓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教師的培訓;參與擬訂學校編制、工資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招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6.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管職責,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7.負責全市高校、中專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8.負責全市學校勤工儉學和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9.負責監督管理非教育部門辦學校的教育業務工作,核準招生計劃,協助培訓教師等;負責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辦學許可;負責學前教育辦學機構的注冊審批和考核評估工作。
10.在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話的培訓、測試、推廣等工作,加強社會用字管理;負責市人民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11.行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職能,對鎮鄉人民政府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12.負責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和國內交流與合作,加強教育的開放與合作。
13.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鎮鄉(街道)中心學校的黨建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市教育局部門預算范圍共有60個單位(學校),包括:局本級、6個局直屬事業單位,4所公辦普通高中,3所公辦職業學校,4所公辦直屬初中,1所公辦直屬小學,1所特殊學校,2所公辦直屬幼兒園,以及27所鄉鎮(街道)中心學校和暨陽街道下屬2所幼兒園、9所小學。
二、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市教育局2018年收入預算總計212031.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5500.13萬元,占總收入87.49%;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萬元,占總收入0.01%;財政專戶管理資金13491.20萬元(其中動用上年專戶結余1332.43萬元),占總收入6.37%;專戶管理其他資金6199.68萬元(其中動用上年專戶結余2159.13萬元),占總收入2.92%;單位結余資金26.39萬元,占總收入0.01%;其他資金6783.71萬元(包括省補資金學校公用經費拼盤2831,8萬元),占總收入3.20%。
(二)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市教育局2018年支出預算總計為212031.11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教育支出191098.23萬元(其中:行政運行374.25萬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務支出1201.94萬元,學前教育15384.42萬元,小學教育66090.71萬元,初中教育45479.25萬元,普通高中教育24061.86萬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3405.59萬元,中專教育232.9萬元,職業高中教育6224.60萬元,高等職業教育920.05萬元,其他職業教育支出916.8萬元,特殊學校教育585.07萬元,教師進修1436.22萬元,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12512.66萬元,其他教育支出2271.90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0.84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3.1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4875.4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5950.16萬元,行政單位醫療18.32萬元,住房公積金43.58萬元,購房補貼1.37萬元,用于教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人員支出168462.3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9979.64萬元,項目支出33589.1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5500.13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20255.89 萬元,增加的主要因素為:2017年基本工資調整調標、住房公積金調標、考核獎補發等。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教育支出167021.94萬元,占總支出90.0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414.92萬元,占總支出9.9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32萬元,占總支出0.01%;住房保障支出44.95萬元,占總支出0.02%。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安排情況
1.3.1.2050101行政運行安排374.25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在職人員經費及日常辦公經費等基本支出。
1.3.2.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務支出1190.94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事業、教育核算中心各類基本出和項目支出。
1.3.3.2050201學前教育9341.87萬元,主要用于全市自聘幼兒教師人員經費補助和下屬學校在編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等基本支出。
1.3.4.2050202小學教育64191.95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小學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
1.3.5.2050203初中教育44626.90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初中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
1.3.6.2050204高中教育14291.64萬元,主要用于下屬普通高中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以及四所改轉制高中部分專項補助支出。
1.3.7.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3142.44萬元,主要用于下屬直屬單位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以及局本級安排用于改善全市辦學條件的教育設施設備添置、安保經費投入及學生資助類經費等專項支出。
1.3.8.2050304職業高中教育5746.50萬元,主要用于下屬職業高中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以及局本級安排用于職成教質量提升專項支出。
1.3.9.2050305高等職業教育82.05萬元,主要用于下屬職業教育中心事業在職人員補助支出。
1.3.10.2050399其他職業教育支出916.8萬元,主要用于下屬職業教育中心和工業職校公用經費支出。
1.3.11.2050701特殊學校教育583.57萬元,主要用于下屬特殊學校各類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以及特殊教育專項經費。
1.3.12.2050801教師進修472.63萬元,主要用于下屬教師進修學校人員經費等各類基本支出。
1.3.13.2050999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10392.4萬元,主要用于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以及局本級安排用于對改轉制學校的部分補助支出。
1.3.14.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1668萬元,主要用于民辦學校公用經費(幼兒園)、自聘教師補助,以及局本級安排用于全市教育人才獎勵經費支出。
1.3.15.2080502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0.84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學校離休教師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3.16.2080504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3.17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學校社保管理退休教師和局本級退休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3.17.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2899.33萬元,主要用于全市在職教師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1.3.18.208050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5501.58萬元,主要用于全市在職教師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3.19.2100501行政單位醫療支出18.32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行政人員的醫保繳費支出。
1.3.20.2210201住房公積金支出43.58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行政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
1.3.21.2210203購房補貼支出1.37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行政人員的住房補貼繳費支出。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2533.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支出156273.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2452.75萬元、津貼補貼51489.21萬元、獎金19592.0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2899.33萬元、職業年金繳費5501.58萬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897.5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5154.66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2443.07萬元、住房公積金14963.2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5377.87萬元、離休費278.53萬元、生活補助939.69萬元、醫療費補助1262.40萬元、獎勵金21.88萬元;
公用經費支出6259.67萬元,主要包括:公務接待費63.47萬元、工會經費9.9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7.5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149.81萬元。
1.5.2018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
1.5.2.公務接待費:2018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97.05萬元,主要用于省教育現代化縣市和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縣市創建接待、全市學校各類創建、評比、業務交流等招待支出。與上年執行數增加的主要原因為2018預算按各校核定上限數編報。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18.9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10.62萬元增加77.9%,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8.90萬元,主要用于下屬直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運行所需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的原因為:2017年用非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此項支出8.28萬元,實際總支出預算與上年持平。
2.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30.0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30.00萬元,主要是新增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少年宮撥款支出。
2.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30.00萬元,占100.0%。
2.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2.3.1.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事務30.00萬元,主要用于鄉村少年宮支出建設。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8.77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82.6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78.3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04.3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局下屬直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7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6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套。
2018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市教育局2018年項目支出專項類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405.00萬元。
附件:諸暨市教育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及對家庭和個人補助支出等。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務(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9. 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的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小學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1.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的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初中教育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高級中學教育的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高級中學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中專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支出。
15.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職業高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農)半讀中學的支出或補助費。
16.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準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專科職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其他職業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職業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盲童學校、聾啞學校、智力落后兒童學校、其他生理缺陷兒童學校的支出。
19.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教師進修(項):反映教師進修、師資培訓支出。
20.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教育費附加支出。
21.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29.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反映用于教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