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統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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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諸暨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諸編〔2011〕12號),諸暨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國家、省、紹興市統一制定的統計發展規劃、統計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制定全市性的統計事業發展規劃、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工作計劃;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2、負責制定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實施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協調全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報表管理工作,依法審查鎮鄉(街道)、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審批鎮鄉(街道)、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制度,制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全市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3、負責組織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的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全市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婦女兒童監測評價和農業、工業、建筑業、房地產業、貿易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業、服務業、交通、投資能源、科技、勞動工資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和國內外、省內橫向有關縣(市、區)的基本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全面反映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基本情況;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針對全市經濟運行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和領導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供統計信息、咨詢服務和決策建議。
4、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檢查和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和管理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糾正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組織實施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和基層統計調查單位統計信用管理;負責指導、管理、監督社會統計中介組織開展工作,管理本幣范圍內的統計信息咨詢服務,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咨詢朋務市場。
5、負責評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行業統計數據,依法核查、審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及有關統計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綜合數據庫體系;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絡建設和數據庫建設,實現統計局工作網站與村(居)和企業的計算機連接。
7、組織全市規模以下工業、第三產業和城鎮住戶、物價指數調查工作(具體交由市企業調查隊、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承擔)。
8、負責全市統計調查網絡建設,組織指導并督促基層統計調查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專業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負責全市統計人員統計專業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 作;配合職改主管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9、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學會工作,開展統? 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0、做好對鎮鄉(街道)、企業考評的有關工作。
11、負責抓好統計系統統計文化建設和統計機關各項建設,提高機關干部素質和統計機關能力。
12、負責市人大、政協有關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和答復工作,辦理有關統計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案件。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統計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其中局本級包括諸暨市普查中心、諸暨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諸暨市企業調查隊、諸暨市統計執法稽查隊4家下屬事業單位的預算。
二、統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統計局2019年收入預算1448.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44.34萬元,占 99.74%;專戶管理其他資金(專戶上年結余)1.54萬元,占0.11 %;其他資金2.17萬元,占0.15%。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統計局2019年支出預算為1448.05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77.1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13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30.5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7.1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11.8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72.6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56.66萬元,項目支出806.8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44.3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571.08萬元,主要是其他資金有所減少,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有所增加。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273.46萬元,占88.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13萬元,占5.0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30.57萬元,占2.1 %;住房保障支出(類)67.17萬元,占4.7%。
???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安排447.42萬元,主要用于統計機關在職人員和下屬事業人員、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3.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項)安排381.8萬元,主要用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編印《今日諸暨市》和月度資料、資料匯編《統計年鑒》、統計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統計執法檢查和法制宣傳等項目支出。
1.3.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信息事務支出(項)安排14萬元,主要用于統計宣傳工作等項目支出。
1.3.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支出(項)安排27.9萬元,主要用于文化產業統計、投資統計改革、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提前等項目支出。
1.3.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支出(項)安排316.99萬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部單位清查摸底及基本單位名錄庫登記、5%。人口抽樣調查等項目支出。
1.3.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支出(項)安排62.48萬元,主要用于服務業統計調查、能源科技監測評估、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等項目支出。
1.3.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安排22.8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編外用工人員的工資支出。
1.3.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52.24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支出(項)20.89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10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安排26.6萬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3.11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安排3.97萬元,主要用于局事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3.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安排65.1萬元,主要用于部門預算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3.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安排2.06萬元,主要用于部門預算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購房補貼支出。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41.1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84.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付學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56.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1.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沒有安排預算。
1.5.2.公務接待費: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85.57%。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有關部門督查、其他省市來訪及各類業務活動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身基數比較低,2019年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開展年,省及各縣市檢查、調研、交流等公務接待都會增加。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單位無車輛。
2.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諸暨市統計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6.66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諸暨市統計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7.65萬元,為貨物采購和服務采購預算。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諸暨市統計局無車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諸暨市統計局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03.18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信息事務支出(項)指國家信息著心和地方各級政府信息著心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支出(項)指各級統計機關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支出(項)反應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支出(項)反應統計抽樣調查隊開展各類統計調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反應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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