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
一、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
1.對全市行政審批服務活動履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職能,為市民和法人提供各類行政審批服務。
2.對公共服務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機關效能跟蹤監督,建立機關效能考核機制;受理并查處群眾對相關工作人員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風等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及舉報投訴。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預算包括: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本級預算和下屬事業單位諸暨市公共服務信息中心預算。
二、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2313.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313.29萬元,占100 %。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為2313.29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82.9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39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1.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1.3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30.04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5.98 萬元,項目支出1737.2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13.29 萬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1169.5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143.75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預算撥款行政、事業、編外人員工資、社保、醫療、及住房保障的增加,項目支出撥款是增加了工業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服務經費930萬元。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82.92萬元,占94.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39萬元,占2.5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1.68萬元,占0.9 %;住房保障支出(類)51.30萬元,占2.2%。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安排355.9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的基本支出。
1.3.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安排1624.27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投資項目中介服務、窗口督查管理等項目支出。
?1.3.3.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安排202.67萬元,主要用于編外人員的基本支出及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
1.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0.99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支出(項)16.4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6.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安排15.2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3.7.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安排6.47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3.8.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安排51.3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76.0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30.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5.9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1.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與上年情況一致。
1.5.2.公務接待費: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41%。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有關部門督查、其他省市來訪及各類業務活動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最多跑一次”行政審批改革事項的深入開展,預計2019年接待各省市前來考察學習的來訪將會增加。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上年執行數為0萬元,與上年執行數無變化。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 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0 萬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無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單位車輛由公務用車管理平臺使用,無費用產生。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5.98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54.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934.8 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無車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諸暨市公共服務中心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37.27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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