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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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諸暨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諸編〔2011〕19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市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紹興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級有關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2.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生態功能區規劃及本市確定的污染防治規劃。
3.監督管理和組織協調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4.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管理;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5.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
6.負責環境監察和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協調和調處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和重大環境問題。
7.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8.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本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9.組織擬訂并實施本市環保科技發展規劃和環保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
10.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定期公布城市環境質量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11.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12.負責向上爭取各類生態環保專項資金;負責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
13.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部門預算包括:市環境保護局本級(含市環境信息中心和市機動車尾氣檢測監管中心)、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監察大隊、市環境保護局中心鎮環境保護所(含店口鎮、大唐鎮、楓橋鎮、次塢鎮、牌頭鎮、璜山鎮、草塔鎮、山下湖鎮、應店街鎮、安華鎮、阮市鎮、王家井鎮、陶朱街道、暨陽街道、浣東街道15個基層環保所)。
????二、諸暨市環保局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收入預算4451.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51.65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專戶管理其他資金0萬元,占0%;單位結余資金0萬元,占0%;其他資金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支出預算為4451.65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節能環保支出4102.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0.23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61.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8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330.5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08.78萬元,項目支出3012.2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451.65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132.9萬元,主要是項目增加。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節能環保支出4102.97萬元,占9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0.23萬元,占3.4%;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61.07萬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37.38萬元,占3.1%。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467.23萬元,主要用于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支出;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5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大樓物業管理費支出;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項)19.16萬元,用于其他人員經費支出。
1.3.2.節能環保(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項)374.29萬元,主要用于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節能環保(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執法監察(項)230.00萬元,主要用于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
1.3.3.節能環保(類)其他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2962.29萬元,主要用于環境執法辦案及法律服務、五水共治、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運維、環境信息中心運行、環保宣傳、事業車輛車改經費、鎮街環境空氣臭氧模塊建設項目、建設項目環評評估費、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詳查、銅熔鑄行業危廢鑒別、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全市污染源普查經費、污染治理污染減排及清潔生產等環保專項獎補資金、村居河流水質檢測專項經費、鄉鎮PM2.5自動監測站運維、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維、河長信息系統運維、珍珠養殖水質檢測、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考核驗收、環境監測、儀器檢定維護及實驗室辦公樓維修、運管所空氣站位VOC運維、四個省市級空氣自動監測站運維、四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維、環境執法監察及應急處置。
1.3.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07.31萬元,用于行政事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42.92萬元,用于行政事業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3.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0.86萬元,用于行政人員醫保繳費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0.21萬元,用于事業人員醫保繳費支出。
1.3.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37.38萬元,用于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39.3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30.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
公用經費108.78萬元,主要包括: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1.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與上年情況一致。
1.5.2.公務接待費: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382.3%。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有關部門督查及各類業務活動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上年執行數過低,全年僅為3.11萬元;2.預計2019年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將進行考核驗收,相關的檢查、調研等公務接待都將增加。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16.2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8%。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6.20萬元,主要用于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里程補貼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公車減少,運行費用相應減少。
2.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環境保護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市環境監察大隊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6.53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市環境保護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52.4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49.29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環境保護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9輛(目前實際使用為3輛,其余6輛已車改),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6輛(已全部車改,待處置)、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4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環境保護局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12.29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項)指其他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1.節能環保(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項)指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治理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和污染糾紛監測等支出,環境統計和調查、環境質量評價、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等支出,環境信息系統建設、維護、運行、信息發布及其技術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2.節能環保(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執法監察(項)指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環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情況的支出,行政處罰、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支出,環境行政稽查支出,執法裝備支出,排污費申報、征收與使用管理支出,環境問題舉報、環境糾紛調查處理支出,突發性污染事故預防、應急處置等支出。
13.節能環保(類)其他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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