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0年部門預算
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0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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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按權限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領域的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2.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以及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產業、旅游業發展,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領域、旅游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3.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4.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5.負責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領域內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領域內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6.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7.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利用、管理等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負責或協同相關部門承擔世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等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指導、交流和監督管理,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8.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機構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管,推進節目評價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落實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9.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游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10.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游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11.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動。負責文化旅游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博等領域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相關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動。
12.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出版、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13.承擔諸暨市東白湖生態旅游區管理委員會職責。
14.承擔浙江省五泄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職責。
15.承擔諸暨白塔湖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委員會職責。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深化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文物保護和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努力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推進新技術在廣播電視領域的發展和運用,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管理,拓展主流聲音傳播途徑,提高主流媒體輿論引導力。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部門預算包括: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本級預算、諸暨市文化館、諸暨市圖書館、諸暨市文化藝術中心、諸暨劇院、諸暨市博物館和諸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預算。
二、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0年收入預算8383.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38.12萬元,占91.1%;政府性基金收入71.00萬元,占0.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占0.0%;專戶管理其他資金654.50萬元,占7.8%;單位結余資金0.00萬元,占0.0%;其他資金20.00萬元,占0.2%。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0年支出預算為8383.62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392.3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7.3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61.36萬元、農林水支出1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2.5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216.6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97.44萬元,項目支出4969.5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1.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638.12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1019.06萬元,主要是2018年機構改革,諸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與諸暨市旅游局等多家單位合并;對部門全額撥款在職人員的工資、社保繳費、公積金及部分項目經費等進行了調整;剔除以上因素,比上年度預算總體縮減10%及以上。
1.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6921.84萬元,占9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45.42萬元,占3.2%;衛生健康支出(類)122.50萬元,占1.6%;農林水支出(類)10.00萬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類)338.36萬元,占4.5%。
????1.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3.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事務792.8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事務125.73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場所租賃及物業管理費、行政管理綜合運行經費。
1.3.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事務 417.88萬元,主要用于圖書館的支出。
1.3.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事務200.00萬元,主要用于劇院的維護等支出。
1.3.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事務408.18萬元,主要用于文化藝術中心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1.3.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事務540.95萬元,主要用于群眾文化支出基本及圖書分館、文化分館建設支出。
1.3.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事務1162.01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的專項支出。
1.3.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事務37.82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其他人員經費、文化市場辦案、文化市場監管等支出。
1.3.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事務60.0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行業管理專項經費。
1.3.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事務455.40萬元,主要用于生態資源保護和管理經營、東白湖生態旅游區油菜花景觀項目專項、全域旅游創建材料等支出。
1.3.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事務603.00萬元,主要用于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支出。
1.3.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事務418.00萬元,主要用于博物館運行經費支出。
1.3.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事務1700.00萬元,主要用于西施大劇院表演場所支出。
1.3.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163.5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1.3.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事務81.8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職業年金繳費。
1.3.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事務45.7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基本醫保繳費等支出。
1.3.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事務76.80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基本醫保繳費等支出。
1.3.1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事務10.00萬元,主要用于白塔湖執法檢查和運行經費。
1.3.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333.95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執行的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1.3.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事務4.42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執行的在職人員購房補貼支出。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850.0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96.2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53.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1.5.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5.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
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臨時追加安排。2020年預算安排 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無公務出國人員。????
1.5.2.公務接待費:2020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4萬元,比上年下降30.92?%。主要用于文化活動公務接待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等支出。
????1.5.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53.4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 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2萬元,主要用于文化藝術中心演出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演出增加,并未超出年初預算,嚴格控制車輛運行維護費?。(其中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本級、諸暨市文化館、諸暨市圖書館、諸暨劇院、諸暨市博物館和諸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車改后無公務用車)
2.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71.0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28?萬元,主要是中央旅游發展基金補助地方旅游開發項目支出。
2.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71.00萬元,占100.00%。
????2.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2.3.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旅游發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開發項目補助(項)事務71.00萬元,主要用于地方旅游開發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本級、諸暨市文化館、諸暨市圖書館、諸暨市文化藝術中心、諸暨劇院、諸暨市博物館等5家事業單位以及諸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預算等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50.08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191.6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89.0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102.54?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0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2020年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重點項目支出及預算績效目標如下:
(1)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經費項目支出 1055 萬元。績效目標:建設文化強市,實踐文化惠民,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更好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財政為支撐,以全民為服務對象,網格健全、結構合理、發展均衡、運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2)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項目支出 ?450 萬元。績效目標:
通過一系列保護工作,使我市珍貴并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以傳承和發揚。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指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團體(項):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院(團)等藝術表演團體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優秀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指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指反映文化旅游管理事務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指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指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1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工年金支出。
。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4.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指反映執法與監督隊伍建設,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處和督辦,行政許可、復議與訴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社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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