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教育體育局關于諸暨市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63號建議的答復
辛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諸暨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問題的建議(第6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諸暨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提出了如此寶貴的意見建議。一直以來,市教體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紹興關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分類治理、依法規范,不斷推進我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
一、關于規范在職教師隊伍的問題。市教體局制定出臺《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等文件,嚴禁在職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課兼職,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2020年,通報處理在職教師1人,今年以來暫無發現、查處在職教師在培訓機構兼科兼職情況。
二、關于嚴打家教作坊式補課的問題。《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諸暨市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的通告》(諸政發〔2020〕22 號)中已將“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處罰”全部劃轉至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監管,受理投訴、舉報;對發現、移送的違法線索進行處理。
今年以來,市教體局不斷加大督查檢查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嚴打家教作坊式補課現象,目前已警告查處暨陽街道廣安新村某住宅、暨陽街道金鼎學府某住宅、浣東街道幸福家園某住宅等多起非法辦學事件,有效促進了教培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關于出現“小違規”現象的問題。按照上級要求,今年將組織開展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在合同監管上,市教體局下發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專用合同文本,要求各機構使用專用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寫明機構名稱、辦學地址、審批機關、登記注冊機關等信息,同時也對收費標準、收費項目、退費辦法等作了明確,有效保障了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在資金監管上,市教體局按照上級要求,謀劃部署資金監管工作,實行風險分級預警,并要求機構選擇銀行開立用于收取學員培訓費的監管賬戶,與銀行簽訂培訓資金監管協議,協商明確授權內容、信息推送、數據安全等權利義務。目前我市預警值已明確:當日余額小于5萬元(紅色),當日余額小于10萬元(黃色);當日提取大于100萬元(紅色),當日提取大于50萬元(黃色);當周提取大于200萬元(紅色),當周提取大于100萬元(黃色)。
在視頻監管上,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完成視頻監控安裝運行工作,目前該項工作正在謀劃部署中。校外培訓機構的視頻監控統一納入區域校園監控平臺集中管理,并對接紹興市教育局校園監控平臺。各校外培訓機構在辦學場所安裝高清數字視頻監控系統,其中辦學場所的所有出入口為必裝點,視頻錄像保留30天以上。
四、關于培訓機構審批效率的問題。市教體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以及《面向中小學生的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開辦“一件事”目錄和辦事指南》“辦結時限不超過 15 個工作日(現場勘查、場地整改等特殊環節時間不計入)”等相關規定,此處辦結時限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計算。另外,結合我市實際,為進一步規范審批流程、加快審批效率,市教體局黨委會議前置審核機構籌辦情況,大大提高了審批速度。
五、關于黑白名單制度的問題。全面推行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制度,在政府網站上及時公布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并根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年度報告情況及時更新。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時將其從白名單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準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
諸暨市教育體育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