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第24號提案的答復
徐菊飛、孫東起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持續擦亮“楓橋經驗”金名片,全面提升我市企業管理水平的提案(第24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民營企業是參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力量。企業在新時代的“楓橋經驗”是“楓橋經驗”的重要部分,企業通過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實現“小事不出班組、大事不出車間、難事不出工廠”,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以“楓橋式”企業為目標,加強黨組織建設和公會組織建設,將現代企業治理結構納入企業內部綜合治理平臺,解決與企業治理經驗相關的各種矛盾和糾紛。
諸暨作為“楓橋經驗”發源地,始終堅持把基層治理的優勢和民營企業的發展優勢結合起來,以民營企業家為主的新社會階層已成為我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事實上,我市的一些先行企業早已著手探索將“楓橋經驗”這一法寶應用于企業的管理實踐當中,并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1996年,富潤控股集團推出了《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條例》,把“楓橋經驗”貫穿到企業治理、企業文化的全過程,成為企業的基本法。施行25年來,《條例》與時俱進,先后作了九次修訂,修改達150多處。如今,已從最初促進企業穩定和諧的基本制度,逐步提升為涵蓋黨建、文化、思想、公益等的綜合治理模式,成為構建和諧企業的重要載體,真正做到“小事不出車間,大事不出集團,矛盾盡可能不上交政府”,并于2014年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019年,富潤控股集團還成立了“楓橋經驗”與企業治理研究所,把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企業治理標準作為進一步的研究方向,致力打造“楓橋經驗”企業版。去年富潤以上市公司公告形式,發布“楓橋經驗”與企業治理規范。
下一步,我們將參考委員的提案,會同政法委、總工會、楓橋經驗研究院、供電局等單位繼續做好“楓橋經驗”與企業管理的結合文章,編制好《電網企業踐行“楓橋經驗”制度匯編》,制定楓橋式企業創建的標準,努力為企業踐行“楓橋經驗”提供經驗、做法和評價標準。通過鼓勵企業主動申報創建楓橋式企業,推動楓橋經驗在企業治理層面的不斷深化。同時,聚焦委員們提出的構建“依靠員工辦企業,辦好企業為員工”良性循環這一目標,切實發揮好企業工會這一基層組織的作用。一是引導企業和職工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推動將楓橋經驗納入勞動合同內容,完善薪酬激勵機制化解勞動關系矛盾,并做好常態化監督檢查,提升職工群眾的獲得感,助力企業和諧穩定。二是開展工會法律宣傳。將規范簽訂勞動合同等內容作為重點,采用“線上+線下”模式,開展法律課堂進企業、進車間活動,普及勞動法律知識。結合就業推廣、送溫暖服務等推進基層普法。三是提供維權服務保障。進一步推進法院“工會工作室”職能完善,積極發揮工會在調解勞動爭議案件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勞資雙方合法權益。
我們將強化“大治理”的理念,把“楓橋經驗”的理念、方法、作風運用到民營企業參與我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過程,全力推動縣域治理方式轉化、重心轉移、格局轉變,助力我市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征、諸暨特色的縣域治理現代化路子。
附件:
諸經信〔2022〕49號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4號提案的答復.pdf
諸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