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民政局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49號提案的答復
應柳漪、陳煜樺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于村社參與留守兒童關愛行動,打通基層兒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建議的提案(第49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政府主導的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建議
2021年6月,原由團市委牽頭的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變更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后,做為現階段未保牽頭職能的民政部門第一時間印發了《諸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諸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下階段重點工作清單》,其中也明確了政府各部門、群團組織各自職責,形成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由于前期各部門對留守兒童定義的解讀、摸排人員及對象群體的不同造成了留守兒童摸排數量的差異。
下一步,我們將發揮牽頭作用,統一摸排口徑,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在冊留守兒童比對,形成統一的留守兒童在冊名單。目前,省民政廳已建立全省留守兒童子系統(浙江省兒童信息管理系統),用于留守兒童的建檔立卡、動態管理,現已登記在冊341名留守兒童。
二、關于出臺黨員干部聯系留守兒童制度的建議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鎮村三級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管理網格。現有24名兒童督導員(民政助理員),513名兒童主任(一般由村婦女主任、女委員擔任,每個行政村一人)。同時依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通過與各鎮街已建成社會工作站等場所整合,在紹興地區率先實現鎮鄉(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全覆蓋,為今后打造集“保護、服務、賦能”于一體的綜合性陣地奠定了基礎。
今年,我局數字化改革項目“兒童主任探訪關愛”已被列入省民政廳試點項目,于今年4月上線,主要用于兒童主任定期對留守困境兒童有目的、有考核、有記錄地走訪,并貫穿救助、主動識別、資源對接、整合社會力量等環節。同時,也包括兒童主任的專業化學習培訓等重要內容。
另外,近年來,我們也積極通過第三方購買服務對未成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入戶探訪、救助幫扶、危機干預等服務。如2019年通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和暖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心理衛生協會等五家社會組織開展關愛困境兒童的“牽手行動”,2020年越民生義工團開展“每月游學”活動、愛心螞蟻義工服務社的“愛之羽翼,同享藍天——失親貧困留守兒童結對關懷”項目,2021年10月,通過項目化、品牌化、數字化進一步引導社會組織參與未保工作,簽約的8個“暨時助”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救助服務項目中,有3個是困境留守兒童幫扶項目。
三、關于建立鎮村級留守兒童關愛基金的建議
因全市所有行政村已成立村級關愛基金,關愛內容包括救助、幫扶留守兒童,且我市留守兒童總體數量不多,經過相關部門咨詢及可行性研究,我們不建議成立鎮村級關于留守兒童關愛專項基金。
四、關于倡導幫助留守兒童父母返鄉就業建議
做為未保工作牽頭部門,已將您此條建議轉發人社、教育、建設、婦聯等單位,他們表示今后此工作也將作為共同富裕及“提中擴低”等重點工作來抓,將采取相關措施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如婦聯表示將加強宣傳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外出務工人員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等等;建設、人社等部門表示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其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符合落戶條件的要有序推進其本人及家屬落戶。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納入保障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滿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教育部門表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未成年子女開放,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
五、關于規范各類公益組織行為,保護留守兒童隱私的建議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規范相關社會組織有關行為,時刻灌輸“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保護兒童隱私”理念,建立起一套符合兒童最大利益的一線工作人員能力素養培養標準和行為規范,提升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促進兒童公益行業自律和健康發展。
諸暨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承辦人姓名:周滔
聯系電話:0575-890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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