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環〔2021〕24號 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5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第5號提案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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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暢(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我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水平的提案(第5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一、我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基本情況
有毒有害垃圾無害化處置是垃圾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2019年11月,諸暨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諸暨市有毒有害垃圾管理辦法》,初步建立了收運處置體系。一是拓寬覆蓋面。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從行政村向自然村拓展,由封閉式小區向開放式小區拓展(城區內收運處置規范小區達211個),并實現機關單位、商圈、寫字樓等全覆蓋。二是織密收運網。建立村級有毒有害垃圾收集點422個,鎮級轉運站23個,由屬地鎮街安排專門車輛、人員進行收運;市區每個小區設置1-2個收集點,由環衛集團負責收運。三是推行聯單制。全面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管理臺賬,收集、轉運、處置全環節做好登記,廢舊燈管、電池等委托市外單位處置嚴格實行轉移聯單制度。四是把好處置關。明確浙江科超環保有限公司為全市有毒有害垃圾處置單位,設立專門的倉庫,并規范日常管理和委托處置等工作。
二、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開展項目“回頭看”。4月中旬,市“無廢辦”對13個鎮鄉(街道)有毒有害垃圾收集中轉站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并下發通報提出整改要求;對市級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點浙江科超環保有限公司督查,根據臺賬記錄,共收納廢電池15.9kg,廢燈管燈泡773.8kg,過期化妝品等59.9kg,廢油漆桶2921.4kg,廢打印機墨盒硒鼓58.7kg,過期藥品3774.3kg,其他類686.6kg,合計8290.6kg。
(二)召開工作推進會。5月19日,市政府分管領導專門召集會議,對我市有毒有害垃圾處置工作進行協調部署。會上明確了生態環境分局、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等11個單位工作職責。
(三)打通末端處置環節。與科超環保公司對接,對各鎮街轉運站有毒有害垃圾收運要求進行了再次明確,商議確定由科超環保作為分揀主體,分揀過程由生態環境分局、城鄉集團相關人員現場監督并簽字確認。同時,督促公司抓緊對庫存的有毒有害垃圾進行委托處置,并根據第一次“清底”情況,簽訂收運處置協議(相關費用已落實)。
(四)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市綜合執法局開展“亮劍1號”行動,對全市物業小區、大型商超等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檢查,發放整改34份,立案處罰10起,處罰金額4700元。
(五)加強工作宣傳引領。結合公眾號等宣傳平臺,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和垃圾分類等宣傳工作,上半年舉辦主題活動2場,參與500余人次,發放宣傳手冊和倡議書6000余份。開展“無廢鄉村”“無廢機關”“無廢公園”等12類79個“無廢細胞”點位創建,推動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目前情況看,我市有毒有害垃圾處置中還存在源頭分類不到位、分類收運不精細等短板。下一步將在統籌協調、精細管理、數字化改革、有效監管等方面下功夫,不斷健全有毒有害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提升規范化處置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源頭分類。利用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加大輿論引導和典型宣傳,結合“五星達標、3A爭創”“主題黨日”等活動和評比競爭、分類考核等方法,增強居民意識,提高有毒有害垃圾分類處置實效。
(二)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將有毒有害垃圾收運工作納入鎮街“無廢城市”建設考核,定期開展督查通報,確保轉運站正常運行、臺賬和聯單使用規范。
(三)進一步提升處置能力。擬依托科超環保公司現有生產工藝和廢氣處置設施,將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可焚燒處置的有毒有害垃圾處置納入其經營范圍。同時,結合科超環保公司的小微企業危廢收運APP,探索將有毒有害垃圾收運納入數字化平臺。
(四)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結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加大有毒有害垃圾處置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將科超環保公司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并定期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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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 ???
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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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吳 ?杰,聯系電話:139****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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