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03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單位預算公開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擬訂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
2.負責道路安全執法,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維護交通秩序。
3.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管轄范圍的協調,組織跨地區道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
4.負責全市性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等工作。
5.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協調、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6.負責交通事故分析和預防工作,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與管理工作。
7.按職責分工,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8.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
9.指導對排放檢驗不合格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依法予以處罰。
10.參與制定城市規劃、道路交通管理規劃,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參與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道路交通影響評估。
11.審核、指導全市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發放管理。
12.負責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物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3.負責全市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科技、裝備建設工作。
14.負責全市交警執法規范工作。
15.負責各類涉及交通突發性事件預案制定和處置。
16.負責組織交警系統崗位培訓工作。
17.負責全市交警系統的財務管理。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為諸暨市公安局的下屬單位。我大隊內設辦公室、政工監察室、指揮中心、法制室、車輛管理所、事故中隊、鐵騎中隊、開發區中隊、浣東中隊、暨南中隊、大唐中隊、店口中隊、楓橋中隊、浬浦中隊、山下湖中隊、牌頭中隊、次塢中隊等機構。
二、2023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結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收支總預算12119.34萬元。
(二)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收入預算12119.3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904.12萬元,下降13.6%,主要是項目經費減少。
其中:上年結轉74.68萬元,占0.6%;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044.66萬元,占99.4%;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專戶資金0萬元,占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
(三)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支出預算12119.3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904.12萬元,下降13.6%,主要是項目經費減少。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18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0179.35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97.2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5.35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89.23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萬元、債務發行費用支出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9675.01萬元,占79.8%;日常公用支出790.89萬元,占6.5%;項目支出1653.43萬元,占13.7%;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結轉下年0萬元。
(四)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072.8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12072.8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18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0132.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5.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89.23萬元。
(五)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072.8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781.46萬元,下降12.9%,主要是項目經費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8.18萬元,占0.2%;公共安全(類)支出10132.85萬元,占83.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97.23萬元,占6.6%;衛生健康(類)支出325.35萬元,占2.7%;住房保障(類)支出789.23萬元,占6.6%。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28.18萬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創建等費用。
(2)公安(類)公共安全支出(款)行政運行(項)5106.1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發放、日常辦公費用開支。
(3)公安(類)公共安全支出(款)執法辦案(項)支出1578.75萬元,主要用于公安辦案支出。
(4)公安(類)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項)3447.91萬元,主要用于編外人員工資等費用。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531.4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養老金繳納。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65.7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養老金年金繳納。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22.2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醫保費用交納。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1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醫保費用交納。
(9)住房保障支出(類)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789.2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交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072.8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675.0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790.8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54.9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77.18萬元,增長30.3%,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與上年執行數執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工作需要。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62%。主要用于接待日常辦案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實際招待費控制較嚴,沒有執行完2022年度預算安排招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254.4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30.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59.16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更新的3輛公務用車,比上年執行數增長100%,主要原因是車輛更新;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0.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長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實際公務用車維護費控制較嚴,沒有執行完2022年度預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0.8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0.75萬元,增長12.7%,主要是機關運行經費標準提高。
2.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29.5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5.5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74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8輛,其中,副處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4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3輛,其中,副處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3年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53.43萬元,一級項目2個。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行政運行: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指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支出。
15.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沒設置款級科目的公安其他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的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 公共安全(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事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