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提案的答復
周牡艷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推動我市寵物產業規范健康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二
寵物產業規范健康發展中涉及到我局的主要工作職能為:辦理城區養犬準養證,捕捉流浪犬,處理犬類信訪舉報,宣傳文明養犬行為、牽頭開展犬類專項整治行動等犬類管理工作。依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紹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及《紹興市養犬管理辦法》,我局結合實際,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使用養犬管理信息系統。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利用集養犬管理登記、手機APP自助登記、電子芯片與智能牌管理、辦證與免疫一站式服務、養犬管理計分制等功能于一體的“養犬一件事”操作系統,切實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和群眾滿意度。
(二)建立犬類管理長效機制。已建立以養犬登記管理和強制免疫管理為核心的管理制度,對寵物身份登記、寵物疾病防疫、寵物日常行為規范等方面作詳細規定,力爭做到每只寵物來源清楚、身份明確、防疫措施有保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家寵物醫院店提供犬類辦證點,全市共計辦理犬牌 572 個,查處不文明養犬行為256起。
(三)強化犬類管理工作措施。一是加大養犬執法管理力度。針對流浪犬集中出沒地段、犬只擾民高發區域重點巡查,及時捕捉無證犬、流浪犬,依法查處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行為,并對違規養犬的市民予以處罰。截至目前,我局共向犬只收容中心移送無犬牌犬356只。二是加強對無主犬的治理。建立無主犬只長效管理、捕捉、收容和查處的機制,鼓勵民間犬只救助機構和愛犬人士依法從事犬只救助活動。三是公布不文明養犬投訴部門和電話,對市民舉報的不文明行為及時查處。
(四)開展多渠道宣傳活動。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在利用主流媒體宣傳的同時,將《紹興市養犬管理辦法》《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城區限制養犬區域的通告》及犬只辦證程序、注射疫苗地點等內容印制成宣傳單,通過綜合行政執法隊員和社區工作人員發放到每一位養犬的居民手中,告知養犬人員履行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截至目前,我局共通過媒體開展文明養犬宣傳6次,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
隨著我市養犬家庭的增多,不文明養犬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也愈發突出。一是破壞環境衛生。有的犬主任由犬只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又不主動清理,既污染環境、影響市容市貌,還可能傳播致病菌。二是增加安全隱患。市民遛狗不拴繩不戴嘴罩、犬只隨意橫穿馬路等現象時有發生,不僅給行車和犬只帶來嚴重安全隱患,還易引發犬只傷人事故。三是噪聲擾民。有的犬只吠聲擾民,影響社區和諧。
下一步,我局將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一是將持續加強對養犬人員的宣傳告誡工作,對違反養犬條例的養犬人進行處罰教育。二是加強宣傳力度,通過寵物醫院定點宣傳和發放傳單等形式,加強對養犬人員對家犬免疫和減少棄養的意識,提升文明養犬的社會知曉率和群眾支持度。三是抓好狂犬病免疫和流浪犬整治工作,加強對全市狂犬病免疫點巡查管理,建立統一的規范化臺賬以及定期開展犬類整治專項行動。四是加強同公安、農業等部門的密切配合,繼續做好犬類信訪案件、無犬牌犬只收容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