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財政局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83號提案的答復
周冰、樓棟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搭建置換服務平臺有效盤活閑置資產問題的提案(第8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你們對我市閑置資產情況的調查非常全面深入,所提出搭建置換服務平臺,有效盤活閑置資產的提案為我市盤活閑置資產提供了創新的思路。
你們提到的我市目前存在的房產閑置、林地耕地低效利用、知識產權閑置的問題客觀存在。
你們提出要出臺專項推進政策、分類別多樣化盤活閑置資產、置換稅費分類管理的建議十分前沿創新。在此十分感謝經濟界對我市經濟發展的關心。
通過前期的溝通了解,我們了解到你們對于搭建閑置資產置換服務平臺的主要考慮是稅費成本高難度大。希望能夠對于資產置換中土地使用權、房屋置換,置換價格不相等的,可約定由獲得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置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實物出資與減資的,對更換不動產權證免征契稅。
對此我局經向稅務局溝通后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這與你們提出的“對于資產置換中土地使用權、房屋置換,置換價格不相等的,可約定由獲得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置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一致,且我市歷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依法依規征稅。而對于“實物出資與減資的,對更換不動產權證免征契稅”的建議,經稅務局解釋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相關流程制定,我市并無相關權限。
衷心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信任與支持,并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諸暨市財政局
2023年7月25日
信息來源: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