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22年度單位決算
一、概況
(一)單位職責
根據諸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諸暨市公安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諸編【2002】18號),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是主管公安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1.依法對全市道路交通實行統一管理,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
2.適時組織道路交通專項整治。
3.具體負責全市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4.負責交通事故處理、責任認定,交通安全宣傳等工作。
5.具體組織各項交通勤務,保證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內設:辦公室、指揮中心、車管所、法制室、事故處理中隊、政工室、鐵騎中隊、開發區中隊、浣東中隊、暨南中隊、楓橋中隊、牌頭中隊、浬浦中隊、大唐中隊、山下湖中隊、店口中隊、次塢中隊。
二、2022年度單位決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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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14,023.46萬元,支出總計14,023.46萬元,與2021年度相比,各減少2297.19萬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獎金按規定核減及項目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4,023.46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3,854.3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3,854.3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00萬元),占收入合計98.79%;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其他收入169.16萬元,占收入合計1.21%。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4,023.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9.41萬元,占82.07%;項目支出2,514.05萬元,占17.9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3,854.30萬元,支出總計13,854.30萬元,與2021年相比,各減少1120.26萬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獎金按規定核減;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122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1%,主要原因是編外人員工資增長、辦案經費增加和新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4.3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79%。與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120.26萬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獎金按規定核減。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4.3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6.59萬元,占0.77%;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12,964.92萬元,占93.58%;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衛生健康(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782.79萬元,占5.65%;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2250萬元,支出決算為13,854.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1%,主要原因是編外人員工資增長、辦案經費增加和新增文明城市創建經費。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6.5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經費追加預算。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5536.77萬元,支出決算為5649.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0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工資獎金調整。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年初預算為1685.2萬元,支出決算為2,213.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1.3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辦案經費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432.03萬元,支出決算為5,082.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8.0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開發區建設經費轉入項目經費。
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9.76萬元,支出決算為19.76萬元,決算數等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預算安排正常。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22.99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養老金支出由局統一支付。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61.5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職業年金由局統一支付。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96.68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職業年金由局統一支付。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45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職業年金由局統一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792.64萬元,支出決算為782.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7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調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509.4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685.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824.1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177.68萬元,支出決算為177.6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占0.00%,與2021年度相比,主要原因是預算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77.49萬元,占99.89%,與2021年度相比,增加32.04萬元,增長22.03%,主要原因是1.交通安保任務、接處警、巡邏任務增多;2.燃油成本上漲;3.單位車輛使用年限越久,保養維修成本也隨之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19萬元,占0.11%,與2021年度相比,減少0.79萬元,下降80.61%,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控制公務接待費。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00%。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等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全年使用財政撥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國(境)團組0.0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177.49萬元,支出決算為177.4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0.00%。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177.49萬元,支出決算為177.4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我大隊執法辦案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8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0.19萬元,支出決算為0.1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累計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楓橋經驗參觀團等支出。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安排正常。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萬元,接待0.00批次,累計0.0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19萬元,主要用于楓橋經驗參觀團接待2.00批次,累計20.00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690.14萬元,支出決算為824.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4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追加部分編外人員經費;比2021年度減少3317.71萬元,下降80.1%,主要原因是部分編外人員經費未轉入。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52.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71.0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81.1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71.0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9.9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7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2.12%;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共有車輛217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4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69輛,其他用車主要是警用摩托車87輛、公車改革待報廢車輛57輛、電動自行車25輛;單價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個,二級項目8個,共涉及資金2514.0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本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本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
本年無部門評價。
本年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本年無下屬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2.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隨決算公開2022年度本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其中,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經費項目和省補裝備經費項目績效自評具體情況如下:
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3分,自評結論為“優”。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9.76萬元,執行數為126.35萬元,完成預算的639.42%。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已按要求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和要求,并達到預定目標;二是經評價小組的綜合評定,該項目的綜合得分93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項目推廣力度不夠,導致全民關注度不夠;二是文明城市創建普及面不足。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文明城市的創建應當多展開活動,保持較高的熱議度;二是需要擴大項目的普及度,注重各個方面的文明創建,以期獲得登高文明成果。
省補裝備經費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92分,自評結論為“優”。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80萬元,執行數為28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2022年在政法業務裝備上共更新車輛8輛、執法記錄儀數臺及各項辦公設備,通過設備維護和能源供給,為提升辦效率和服務質量提供了有力的物質保障。;二是緊緊圍繞交通秩序管理,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呈貢交通秩序管理全面發展,確保交管業務的正常開展。基本實現既定目標。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一是經費配備仍無法滿足現實工作需求,各項技術設備采置受限,影響警用裝備科技性和先進性的提升;二是財務核算中部分科目歸集不規范,相似業務內容被列入不同明細科目核算。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增強人力物力配備,加強設備采購的前期市場調研和比對,盡量采購性能先進適用裝備;二是嚴格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及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對業務收支進行核算,提高會計質量,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
3.?財政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4.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說明:部門評價項目是指本部門自行開展的評價對象為本部門政策、項目、整體支出或下屬單位整體支出,并單獨出具評價報告的績效評價項目;財政評價項目是指由財政部門開展的評價對象為預算部門政策、項目或整體支出,并單獨出具評價報告的績效評價項目。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1.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指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沒設置款級科目的公安其他支出。
20.公共安全(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指反映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五、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