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司法局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3號提案的答復
郭裕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拓寬調解新路子 做好便民大文章》問題的提案(第2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諸暨市司法局堅定貫徹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基層矛盾糾紛調解的方式和手段,致力于在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2024年,我們緊密結合全市調解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24〕5號)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出臺《諸暨市2024年度調解工作重點任務清單及責任分解表》,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調解組織建設。組織開展全市調解組織名冊管理和規范化備案工作,確保調解組織和調解員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開展基層示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重點建強配優鎮(街)、村(社)人民調解委員會,到24年年底,全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達98%以上,做到名稱、印章、場所標識、徽章、工作程序、文書格式等規范統一。同時,積極拓展并規范行業專業調解組織,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特別是在金融糾紛、物業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領域,增強專業調解委員會的力量。并積極推動行政調解組織、律師調解組織以及商事調解組織的建立,通過擴大各類調解組織的覆蓋面和滲透力,為群眾提供更加多元化、專業化的調解服務。
二是加強調解隊伍建設。根據調解任務的需要,配強基層調解力量,截止5月份,全市23個街道均已配備2名及以上駐社會治理中心專職人民調解員,基層專職調解力量從原來的86名增加到118名。積極吸納公檢法司退休人員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專職網格員、共享法庭庭務主任、村民組長參與調解,探索建立一條調解員專業化、社會化的新路子。聯合法院、黨校等加大對調解員分級培訓工作力度,建立人民調解師資庫、課程庫、專家庫,通過發布《諸暨市人民調解指導案例匯編》,為全市調解員如何在法治軌道上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實用的參考和借鑒。并大力開展宣傳表彰活動,調動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責任性,推動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深入發展。
三是加強調解制度建設。嚴格遵循《人民調解法》和《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的指導原則,全面加強調解配套制度建設。提升調解工作效能,積極將調解工作正式納入市鎮兩級的平安建設與法治建設考核體系,并實施定期評估、協商、信息共享和督查通報機制。同時,制定《諸暨市專職人民調解員考核辦法》,以確保調解隊伍的持續優化與高效運行。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類調解間的溝通、會商、移交與反饋機制,以提高整體協同性。督促各鎮鄉(街道)積極參與調解工作,嚴格落實《諸暨市人民調解工作“以獎代補”實施辦法》,確保獎勵及時到位,并配套必要的調解經費。此外,探索推進市場化調解模式,目前已指導成立全市第一家民非調解組織——諸暨市楓和律師調解中心,為訴前糾紛調解提供了有力保障。
衷心感謝您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關心支持!
諸暨市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