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民政局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84號提案的答復
尊敬的謝杜洲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慈善機構監管及規范其合規運作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自2024年浙江省民政廳啟動慈善組織“陽光慈善”行動和慈善組織管理漏洞及風險隱患全面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來,我市積極響應,逐步推進了一系列舉措,全面推進慈善組織規范化管理。
一、關于完善慈善組織法規體系方面的建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表決通過,已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目前,修訂后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也即將出臺,我市隨后將根據新修訂的辦法對慈善組織的注冊、運營、資金管理、信息公開等方面做更細致的規范,確保法律法規在慈善組織日常運作中得到切實貫徹。2024年10月,省、市、縣三級民政部門開展了慈善組織管理漏洞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我市積極響應上級部門對慈善事業規范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出臺了《諸暨市慈善組織管理漏洞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加強對慈善組織過程監管與督查,梳理慈善組織在實際運營中對法規的執行情況,對于發現的法規執行難點及監管空白,及時向上級反饋,助力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其可操作性。
二、關于加強慈善組織注冊和準入管理方面的建議
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和慈善事業指導中心對申請注冊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組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全面審查機構章程、資金來源、負責人背景等關鍵要素,確保其合法合規。同時,依據諸暨市慈善組織規范化管理相關辦法,對于運作不合規、存在嚴重問題的慈善組織,如連續三年不參加年報,慈善收支未達到要求等,通過自查、檢查、審計、約談、發整改通知單、撤銷登記等方式,嚴格執行退出機制。2024年10月至今,全市29家慈善組織均開展自查自糾。
三、關于提升慈善組織透明度和公開性方面的建議
結合“陽光慈善”工程,我們要求慈善組織嚴格落實信息公開義務。各慈善組織需進一步梳理信息公開流程,確?;拘畔?、重大交易事項、慈善項目執行情況、公開募捐備案情況等,按規定在“慈善中國”網站定期、詳細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同時,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慈善組織運作審計,本年度已對三家慈善組織開展2022-2024年三年專項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反饋至相關慈善組織。
四、關于加強慈善組織的資金監管方面的建議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規,慈善組織均必須開設資金專戶,嚴格按章程進行收支,并按規定接受審計。我局于2024年四季度已組織對慈善組織資金賬戶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關注不具備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是否開展公開募捐,是否有公眾捐贈資金流入,同時關注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是否及時向社會公開捐贈明細。通過檢查發現,非公募的慈善組織均未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同時對慈善資金能進行有效管理,確保無違法、違規行為。此外,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諸暨市慈善總會,每月通過微信公眾號公示捐贈明細,真正做到陽光慈善。
五、關于加大違規處罰力度方面的建議
對于違規操作的慈善組織及其負責人,我們嚴格依據《慈善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在專項行動中,市民政局聯合相關業務主管單位走訪調研14家慈善組織,發現問題線索16條,發出14份整改提示,相關慈善組織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對于后期一旦發現慈善組織存在違法行為,將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我市慈善工作實際,繼續嚴把入口關,細化管理規程,通過多渠道多途徑加強慈善組織運行的過程監管、嚴格執行違規處罰與退出機制。再次感謝您對我市慈善事業的關心,希望您繼續關注慈善事業發展,多提寶貴意見,共同推動我市慈善事業邁上新臺階。
諸暨市民政局
承辦人姓名:趙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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