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衛生健康局關于政協諸暨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130號提案的答復
何晶駿、何國霞委員:
你們好!你們提出的“關于對第一代雙獨子女家庭給予更多保障的建議”(第130號)已收悉,我們國家老齡化的人群在日益增多,關心愛護獨生子女家庭,關注這些家庭的養老問題,關系到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延續性,也是政府繼續推行其他形式生育政策的信譽保證。自三孩生育政策出臺以來,我省于2021年11月25日修改出臺《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兼顧歷史政策,積極開展生育支持政策的配套落實,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具體答復如下:
1.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的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諸暨市計劃生育特殊關愛扶助等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2012年,對于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障我市出臺了利益導向的政策文件《關于計劃生育家庭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計生補貼的實施辦法》(諸政辦發〔2010〕188號)。經統計,2012-202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人員達68.92萬人次,金額4160余萬元;計生優惠證養老保險,惠及參保戶數6.27萬戶,補助金額達3274.7萬余元。2013年,我市出臺了《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獨生子女特殊家庭關愛制度的意見》(諸政發〔2013〕108號)文件,這一項政策是對發生意外的獨生子女父母保障性養老政策,政策實施以來,我市財政支出達12000余萬元,合計特扶已達32000余萬元。
2.獨生子女陪護假審批流程問題。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讓孩子多陪陪老人。新條例中,第二十八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項政策旨在回應老年人的照顧需求,鼓勵子女在父母年紀漸長時提供必要的陪伴和照護。省衛健委在解讀文件中,對如何計算和確定獨生子女陪護假的期限,以及陪護父母假期間應享受的待遇作了明確的規定,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由戶口所在地鎮(鄉)、街道出具有關獨生子女證明材料經核實的,可向工作單位申請獨生子女父母陪護假,請假流程根據各單位的請假規章制度執行,若存在不予請獨生子女父母陪護假的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甚至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后,由生育管理屬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發。
3.聚集民生落實休假新規。為落實休假新規,我們努力宣傳釋法,營造依法保障獨生子女護理休假權的良好氛圍。近年來,認真落實省人口均衡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大力開展生育友好主題宣傳活動,布置落實鎮鄉(街道)做到提前謀劃、定期開展宣傳工作,共組織各類生育友好宣傳活動達百余場,參與人數達20余萬人次,印發宣傳資料3.2萬余份。宣傳的主要內容除了解讀三孩生育政策、優生優育方面之外,重點做好獨生子女父母陪護假及婚育假期的宣傳落實。
以上是我市獨生子女家庭權益及落實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制度方面的做法,下階段還將結合“一老一小”工作,對接民政局,積極探索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服務方面的政策傾斜。同時,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群眾知曉率,將陪護父母假制度落到實處,緩解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生病無人照料的后顧之憂,使計劃生育家庭權益得到保障,讓群眾真正體會到獲得感、幸福感、滿足感。衷心感謝你們對生育政策方面的關心和支持,我市各項生育支持措施一定會落地見效、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