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科學技術局2015年部門預算
一、諸暨市科學技術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根據市政府“三定方案”,市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知識產權的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意見。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的管理。
3、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科技三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技術創新資金等管理工作。
4、組織全市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應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研究;編制申報、組織實施科研計劃、科技攻關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新產品試制計劃、科技成果推廣計劃等各級各類科技計劃,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組織國家及地方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
5、貫徹執行技術市場的有關政策、法規;培育發展技術、信息市場,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工作。
6、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外事等工作。
7、協調和指導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執法監督,依法處理專利糾紛;組織推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8、協調和指導全市信息化建設工作。
9、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與各鎮鄉、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10、參與全市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
11、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科技人員的管理與培養工作。
12、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諸暨市科學技術局部門預算包括:諸暨市科學技術局本級預算和下屬事業單位諸暨市科技情報研究所預算。
二、科技局本級201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科學技術局2015年收入預算5363.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363.3萬元,占100 %。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科學技術局2015年支出預算為 5363.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基本支出395.3萬元;項目支出4968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09.8 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支出154.1萬元;項目支出4968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4年科技局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6(類)20601(款)2060101(項)安排29.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的基本支出;206(類)20601(款)2060199(項)安排15.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的基本支出;208(類)20805(款)200504(項)安排98.9萬元,主要用于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的基本支出;210(類)21005(款)2100501(項)安排17.4萬元,主要用于醫療衛生的基本支出;221(類)22102(款)2210201(項)安排26.6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的基本支出。
2、206(類)20604(款)2060402(項)安排6208.3萬元,主要用于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等項目支出。
(四)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口徑)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僑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4.3 %。主要用于業務招待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 8.1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8.1萬元,主要用于運行維護支出。
三、科技情報所2015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科技情報研究所2015年收入預算104.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04.8萬元,占100 %。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諸暨市科技情報研究所2015年支出預算為 104.8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基本支出102.8萬元;項目支出2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0.2 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1萬元,個人和家庭支出35.5萬元;項目支出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4年科技情報所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6(類)20601(款)2060199(項)安排 67 萬元,主要用于科學技術的基本支出;206(類)20604(款)2060401(項)安排 8.5 萬元,主要用于機構運行的基本支出;208(類)20805(款)2080502(項)安排 22.6 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的基本支出;210(類)21005(款)2100502(項)安排4.6 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的基本支出;221(類)22102(款)2210201(項)安排 2.9 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的基本支出。
2.206(類)20601(款)2060199(項)安排 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等項目支出。
(四)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口徑)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僑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3萬元,與上年預算數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招待上級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 2.7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2.7萬元,主要用于運行維護支出。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
3.專戶管理其他資金:預算單位組織非稅收入中“不納庫”部分除“教育收費、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單位結余資金:指單位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導致項目中止、撤銷或因超過指標管理年限形成的 剩余資金。
5.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指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指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
14.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5.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9.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附件1:諸暨市科學技術局2015年部門預算表
附件2:諸暨市科技情報研究所2015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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